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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馆藏名画现身拍卖市场:江苏省文物总店是何机构?拍卖行是否对拍品真伪负责?捐赠人享有何权利?

近日,“南京博物院藏明代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据新华社报道,1986年6月,原文化部制定出台《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之后,南京博物院依照此办法,由原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

近日,“南京博物院藏明代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据新华社报道,1986年6月,原文化部制定出台《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之后,南京博物院依照此办法,由原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

1997年4月15日,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关于处理不够馆藏标准文物的报告》,请求“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即博物馆的处理品)进行调剂,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原江苏省文化厅于1997年4月21日同意调剂。

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

三问馆藏名画现身拍卖市场:江苏省文物总店是何机构?拍卖行是否对拍品真伪负责?捐赠人享有何权利?

▲原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发票显示,《仿仇英山水卷》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 图据新华社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企查查信息显示,江苏省文物总店为事业单位,目前为注销状态,其地址为南京市中山东路321号,与南京博物院的地址相同。2006年法人代表由徐湖平变更为龚良,二人均曾担任过南京博物院院长。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

南京博物院是否有权出售该幅被鉴定为假的《江南春图卷》?是否应当优先归还给捐赠人?江苏省文物总店是何种机构?拍卖行是否应该对拍品真伪负责?就此,红星新闻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和业内人士。

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画卷

现身拍卖市场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舆论风波的发酵起于庞莱臣后人庞叔令与南京博物院间的多年纠葛。

据新华社报道,庞莱臣系晚清民国时期著名收藏家。1959年,庞莱臣之孙庞增和携家人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庞莱臣“虚斋旧藏古画”137件(套)。南京博物院后向庞增和先生出具了《捐赠文物资料收据》,及捐赠“虚斋旧藏古画”137件(套)清册等捐赠证明。其中,就包括仇英《江南春》图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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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馆藏名画现身拍卖市场:江苏省文物总店是何机构?拍卖行是否对拍品真伪负责?捐赠人享有何权利?

▲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 《江南春》图卷(局部) 图据澎湃新闻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4年南京博物院策展人为庞莱臣虚斋展览撰写了一篇文章,文内一句“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会败落到卖画为生。”令庞叔令异常气愤,与南博打起了名誉权官司,在法庭上,南博拿出了一份证据,系一份新闻报道,内容即为《江南春》图卷被南京艺兰斋收藏,以此来作证庞家后人“卖画”。

庞叔令称,该幅《江南春》图卷在1959年的时候被其父亲连同其余上百份藏品捐赠给了南京博物院,其有权知道它们是否被妥善保存。

2024年10月10日,庞叔令正式提起诉讼,要求南京博物院履行庞家捐赠文物告知义务。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要求南京博物院在2025年6月30日前,安排庞叔令查验全部捐赠藏品原件,并就缺失藏品的流转情况予以说明。

在约定查验日临近前,庞叔令得知北京某拍卖公司5月份的春拍图录上,出现了明代仇英《江南春》,8800万元起拍。2025年6月底,庞叔令按调解书约定走进南京博物院库房。清单上的137件(套),最终只看到了132件,有五件不知去向。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该幅《江南春》图卷于上世纪90年代被南京艺兰斋陆挺、丁蔚文夫妇购得,而陆挺已经于今年去世。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发现,2009年,一篇作者为丁蔚文,题为《仇英〈江南春〉卷考辩》的硕士学位论文中曾提到《江南春》如何流转到艺兰斋。文内称,直到上世纪90年代,这件藏品仍在庞家后人手上。庞莱臣1949年去世前,将藏画分成三份由其后人继藏,这些藏品的流向有三个部分。艺兰斋收藏的《江南春》卷,得于庞氏后人。

画卷被鉴定为假后

调剂到省文物总店,6800元售出

12月17日,南京博物院发表情况说明称,2024年11月以来,该院两次收到法院关于庞叔令女士“赠与合同纠纷”的起诉材料。对此,该院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核实。1959年1月,南京博物院正式接收庞增和先生(庞叔令女士父亲)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报道中提及的5幅争议画作,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上世纪90年代,南京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三问馆藏名画现身拍卖市场:江苏省文物总店是何机构?拍卖行是否对拍品真伪负责?捐赠人享有何权利?

▲1961年11月,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意见:“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 图据新华社

据新华社报道,1986年6月,原文化部制定出台《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之后,南京博物院依照此办法,由原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

1997年4月15日,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关于处理不够馆藏标准文物的报告》,请求“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即博物馆的处理品)进行调剂,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原江苏省文化厅于1997年4月21日同意调剂。

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

三问馆藏名画现身拍卖市场:江苏省文物总店是何机构?拍卖行是否对拍品真伪负责?捐赠人享有何权利?

▲1997年5月8日,被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退出南京博物院馆藏记录 图据新华社

企查查信息显示,江苏省文物总店为事业单位,目前为注销状态,其地址为南京市中山东路321号,与南京博物院的地址相同。2006年法人代表由徐湖平变更为龚良,二人均曾担任过南京博物院院长。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准备在今年5月拍卖《江南春》的拍卖行曾于今年9月在其账号中发布过关于“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一条展商预告。文内称,江苏省文物总店成立于1980年,2018年,江苏省文物总店迎来事业单位改制,转型为国有全资企业江苏省文物总店有限公司,作为江苏省唯一的国资省级文物经营企业,文物总店围绕“一品牌多平台,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经营理念,重点发展文物和艺术品贸易、征集鉴定和评估四大业务,向着商业类文物经营企业转型发展,阔步前进。

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

拍卖行不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

会预先进行展览

对于拍卖行是否应对拍品真伪负责的问题,一名收藏爱好者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一般来说,拍卖行在拍卖之前不会对拍品的真伪做出说明,只会对拍品基本的情况进行介绍。此外拍卖行会预先将拍品拿出举办预展,有意向的参拍者可以参加预展,亲自对参展品进行了解和辨别。据其了解,今年5月上述《江南春》图卷也被拿出进行了预展。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曾准备在今年5月拍卖《江南春》的拍卖行在其拍卖规则中写明,“本公司特别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及价值,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所有拍卖标的均以拍卖时的状态出售。

竞买人应亲自审看拍卖标的原物,对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任何竞买人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参加竞买的行为,应被视为该竞买人对其竞买的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及价值等情况已经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评估,且对该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及价值等现状感到满意,对拍卖标的瑕疵(如有)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行为表明其愿意承担因此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并已放弃对该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或价值提出异议的权利。”

三问馆藏名画现身拍卖市场:江苏省文物总店是何机构?拍卖行是否对拍品真伪负责?捐赠人享有何权利?

▲拍卖行所作声明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如果拍卖行未说明该画为“伪作”且未如实披露来源,不合规;文物拍卖并非“无需说明真伪”,而是有明确的披露与免责边界 。根据《拍卖法》第61条第2款允许拍卖前声明不保证真伪以豁免瑕疵担保,但这不等于可以隐瞒已知瑕疵 。拍卖前须经文物部门鉴定许可,且应如实表述文物信息、不得虚假宣传;若明知为伪作却不披露或误导,可能构成故意隐瞒瑕疵,免责声明无效。

赵良善强调,该画早被南博鉴定为伪作,若委托人或拍卖行已知该鉴定结论却未披露,反而以“民国旧藏”等表述暗示真品,属于违规隐瞒,不能以“不保真声明”规避责任。要么明确标注“伪作、仿品”,要么在图录与规则中清晰声明不保证真伪,同时不得有误导性描述,且文物拍卖须先经行政许可。

对于南京博物院是否有权出售该幅被鉴定为假的《江南春图卷》以及是否应当优先归还给捐赠人的问题。新华社报道中称,庞叔令代理律师尹志军认为,庞叔令作为捐赠方的后人,有权知道捐赠品是否被妥善保存、被鉴定为“伪作”的5件书画具体流向何方。南博在作出“划拨、调剂”决定时更应当主动告知,如果确需处置藏品,也应当优先考虑让原捐赠人收回。南博代理律师张涵认为,该批藏品所有权自交付时已依法转移至国家,捐赠人也未在捐赠时保留返还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法律亦未规定受赠人负有向捐赠人或者其继承人返还已交付捐赠物的义务。因此,庞叔令女士要求返还争议画作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赵良善律师称,1986年《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藏品严禁出售或作为礼品,且处置须履行严格程序 。南博称“依规处置”,但其将争议画作调剂给文物总店并流入市场的做法,本质上是出售,或涉嫌违反该办法核心禁令。

赵良善表示,合规处置的边界为对确属非文物、无收藏价值的伪作、复制品,须经专家鉴定、上级文物部门批准、登记注销,且应告知捐赠人,通常只能用于调拨、交换、销毁,不得流入市场销售 。

赵良善指出,捐赠物所有权归属,合法捐赠并完成交付后,捐赠物所有权转移给国家,国有博物馆作为受托人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承担保管、展示、研究等职责,非单纯“保管”。捐赠人享有捐赠事实确认权、知情权、监督权、纪念署名权,对处置行为有异议时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若捐赠物被认定为伪作或无收藏价值,博物馆应及时告知并协商处理,捐赠人可依法主张取回等权利。

红星新闻记者 李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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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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